2025年鄂尔多斯市委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引进紧缺专业人才公告

来源:鄂尔多斯党建网 2025-05-19 14:40:15
  鄂尔多斯市委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引进紧缺专业人才公告
 
  为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加大招才引智力度,根据《关于实施更加积极开放有效人才政策打造一流人才高地的若干措施》(鄂党发〔2023〕19号)、《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实施办法〉的通知》(鄂人社发〔2023〕60号)及事业单位人员招聘有关政策,鄂尔多斯市委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计划面向社会公开引进紧缺专业人才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计划引进通信技术岗和文字综合岗紧缺专业人才共3名,具体资格条件等见《鄂尔多斯市委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引进紧缺专业人才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自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具备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专业水平、身体条件和综合素质。
 
  5.取得国民教育序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须于2025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6.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含30周岁),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含35周岁)。
 
  7.符合《鄂尔多斯市委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引进紧缺专业人才岗位需求表》所列学科、专业、资格条件等要求。
 
  8.符合法律法规及报考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入本次引进范围:
 
  1.现役军人;
 
  2.普通高校在校生(2025年7月31日前毕业的应届毕业生除外);
 
  3.引进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6.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7.鄂尔多斯市各级党政机关在职在编公务员、事业单位正式聘用人员和离开鄂尔多斯市工作未满一年的原党政机关在职在编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
 
  8.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曾有违法犯罪行为或不符合录用规定的身体疾病等情形;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引进并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2025年5月26日9:00开始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1日17:30。为避免网络拥堵,建议报考者尽量提早报名。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凡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可登录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ordos.gov.cn),点击“鄂尔多斯人事人才公共服务大厅”中“个人登录”,注册登录后点击“人才引进报名”,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同时上传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和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本科及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所在院系出具的如期毕业证明)扫描件,以及经本人签名的诚信承诺书(附件2)。扫描件需清晰完整,数码彩照上传格式为:jpg,大小为:100kb以下,宽度400像素,高度600像素。核对所填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保存后提交。
 
  3.岗位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名称等,主要参考教育部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设置。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等,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以便于资格审核研判。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与报名工作同步进行,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3日17:30,鄂尔多斯市委办公室将根据引进资格条件和报名系统接收的有关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在指定时间内通过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由鄂尔多斯市委办公室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须在报名规定时间内按时填报信息及上传资料,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引进资格。凡因未按要求报送材料、报送资料不全、信息内容有误等主观因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后果自负。
 
  同一岗位,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与引进计划数的比例应达到3∶1。达不到该开考比例的,经研究后,将降低开考比例至2∶1;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该岗位引进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将通过鄂尔多斯党建网、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予以公告。
 
  (三)考查和资格复审
 
  考查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不划定考查范围,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综合协调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和岗位适配度,采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面试时间、地点由鄂尔多斯市委办公室另行通知。未按期参加笔试、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引进资格。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按四舍五入处理。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2: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范围,未达到2:1比例的,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报考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笔试成绩将在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予以公布。
 
  2.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应在指定时间内按要求携带有关材料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及有关安排由鄂尔多斯市委办公室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引进资格。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应提供以下材料: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本科和研究生阶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3)2025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以及本科阶段毕业证、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以及所在院系出具的如期毕业证明原件;
 
  (4)引才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因未按要求提供材料、所持证件与报名信息不符、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导致审核未通过的,取消参加后续环节资格。
 
  因资格复审未通过或个人放弃出现名额空缺的,在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递补,由鄂尔多斯市委办公室通知递补人员在指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
 
  3.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按“四舍五入”处理。
 
  考查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按“四舍五入”处理。考查总成绩在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根据考查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从达到笔试和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照岗位引进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范围。同一岗位末位总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人选。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和考察时间、地点由鄂尔多斯市委办公室另行通知。
 
  体检在指定三甲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应在体检通知发出后15日内完成。按规定需要复检的,组织到其他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考生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引进资格。
 
  考察工作根据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按照引进岗位要求,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及其与引进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查阅本人档案,并对其进行政治审查。考察结果将作为确定录用人选的依据之一。考察对象对考察结果有异议时,由鄂尔多斯市委办公室进行复核,并做出复核结论。考察环节如发现考察对象存在影响聘用情形的,取消引进资格。报考人员应在指定时间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对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考生取消其引进资格。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中途放弃出现引进名额空缺的,按照考查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同一岗位体检和考察环节只递补1次。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总成绩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经鄂尔多斯市委办公室室务会会议研究,确定拟引进人选,并在鄂尔多斯党建网、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引进资格;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引进,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引进。
 
  在本次人才引进聘用文件印发前,出现报考人员被录用为公务员或被聘用到其他事业单位等情况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拟聘用人员应在用人单位要求的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引进资格。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7月31日(含)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否则取消引进资格。
 
  引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期间按正式工作人员实行岗位聘用,并享受相应工资待遇。新聘人员属于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政策待遇
 
  引进人才列编注册为事业编制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保险等待遇。符合条件的紧缺专业人才,可按规定享受鄂尔多斯市人才引进相关优惠政策。
 
  五、其他事宜
 
  (一)报考人员报名时,请规范并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通畅。引才过程中未进入后续环节的报考人员,将不再电话告知。
 
  (二)鄂尔多斯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对人才引进工作全程监督。
 
  (三)对引进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全过程,在引才工作任何阶段及聘用后发现引进人员与引进条件不符或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引进和聘用资格:
 
  1.在政治思想、遵纪守法等方面有不良行为的;
 
  2.个人信息不实的;
 
  3.政治审查不合格的;
 
  4.报考材料弄虚作假的;
 
  5.在考查过程中作弊的;
 
  6.体检不合格或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相关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
 
  7.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引进或考察资格的;
 
  8.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9.其他违反招聘有关规定情形的。
 
  (四)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按照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必须回避。对违反有关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五)未尽事宜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和鄂尔多斯市人才引进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具体由鄂尔多斯市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六)咨询和监督电话
 
  鄂尔多斯市委办公室咨询电话:0477-8588849
 
  监督举报电话:0477-8588896
 
  咨询与监督举报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14:30—17:30
 
  附件:1.鄂尔多斯市委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引进紧缺专业人才岗位需求表
 
  2.诚信承诺书
 
  中共鄂尔多斯市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5月19日
 
  附件1:1-鄂尔多斯市委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引进紧缺专业人才岗位需求表.xlsx
 
  附件2:2-诚信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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